目前有些人担心,由于缺乏全国性立法,美国各州不同的法律会在供应链中引起混乱。电子元器件分销商Newark InOne公司的总裁Paul Tallentire说:"现在,RoHS建议版本之多堪比冰淇淋店里不同口味的冰淇淋。我们公司供应400万种元器件,我不敢想象,为了满足各州不同的法律,400万种元器件每种都以多种不同的方式生产,会是什么情景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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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产品行业为满足RoHS要求,已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经费。RoHS禁止使用铅和其他5种物质。Design Chain Associates负责人Ken Stanvick说,中国等考虑类似立法的其他一些国家都以RoHS作为指导方针。Design Chain Associates与电子产品公司合作,就满足RoHS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。但是在美国和加拿大,情况却完全不同。在这两个国家,各州或各省都制订了自己的环境保护法律。

电子产品制造商也许不得不做出抉择:或者为每个不同的区域市场定制产品,或者扔掉某些区域市场。Tallentire说:"供应400万种产品本身已经够复杂的了,有了RoHS,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了。我们和我们的供应商为了满足RoHS要求,已经修改了质量保证系统和其他相关系统。但是如果还要面对不同州立法不同这种局面。"他补充说,对分销商甚至OEM来说,要确保一种产品在每个州都满足法律要求也是不可能的,因为元器件常常要跨州或跨国提供给最终生产商。重视各州法律不同这个问题的并不只Tallentire一人。
2005年9月,电子产品行业联盟总裁兼首席执行官Dave McCurdy曾就环境问题向美国参议院的一个任务组作证,并呼吁美国就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制订统一法律。这两个组织还将RoHS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,但是没有特别呼吁就限制有害废物采取行动。Tallentire已经与一些供应商和客户探讨了上述问题,他说,供应商和客户开始理解坚持要一个全国性立法的意义了。他说:"没人愿意有更多的法律束缚。但是在这种情况下,有一个全国性立法对行业是有好处的。"